圣邦股份: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圣邦股份(3006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2月4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18年12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281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8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8.13元/份。

6、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19年6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78,800份调整为1,777,90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81人调整为280人。

7、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9年7月3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518,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9年7月10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8、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777,900份调整为2,311,27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8.13元/股调整为59.83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445,000份调整为578,500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6,63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19年11月27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11,270份调整为2,304,64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80人调整为276人。10、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578,5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5.73元/份。

12、2020年4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618,6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2020年5月21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3、2020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04,640份调整为3,456,960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8,500份调整为867,75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9.55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63.49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7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60,531份,期权行权价格为39.55

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预留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0年12月8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67,750份调整为865,350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9人调整为87人。

15、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三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651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1年5月13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96,429份调整为2,685,478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76人调整为273人;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65,350份调整为859,650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7人调整为85人。

16、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含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由2,750,434份调整为4,125,651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59,650份调整为1,289,475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6.0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08.66元/股。

由于预留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500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89,475份调整为1,284,975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5人调整为84人。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8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82,694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08.66元/股,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1年7月13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89,475份调整为1,284,975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5人调整为84人。

1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9,451份,期权行权价格为26.03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536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38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2年5月10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88,766份调整为2,765,23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73人调整为269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2,281份调整为997,894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4人调整为82人。

19、2022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含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由2,772,823份调整为4,159,234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97,894份调整为1,496,841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7.0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2.11元/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8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60,566份,期权行权价格为72.11元/股,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26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97,111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7.02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889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5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3年4月27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50,734份调整为2,133,845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69人调整为265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36,275份调整为975,769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2人调整为78人。

22、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2021年4月1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1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8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631名激励对象授予380.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00元/份。

6、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2,3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3年4月27日办理完成。

7、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9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9,488,2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1、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

-V)/(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7.02-0.3)/(1+0.3)=12.86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2.11-0.3)/(1+0.3)=55.24元/股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含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2,153,371*(1+0.3)=2,799,382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75,769*(1+0.3)=1,268,499份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1、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

-V)/(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8.33-0.3)/(1+0.3)=67.72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3.00-0.3)/(1+0.3)=102.08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12,349*(1+0.3)=2,486,053股预留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99,061*(1+0.3)=1,168,779股调整后预留授予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包含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前述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7,587股调整为256,863股。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1、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

-V)/(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33.00-0.3)/(1+0.3)=102.08元/股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704,700*(1+0.3)=4,816,110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952,000*(1+0.3)=1,237,600份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的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