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14  圣邦股份(3006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61证券简称:圣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1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议案16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股东股票账户卡。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10-88825397 联系传真:010-88825397

联系邮箱:investors@sg-micro.com

联系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106室)

邮政编码:10008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1

2、投票简称:圣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附件三: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