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刘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9月19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代表。2012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监事、客户服务代表。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客户服务代表。刘明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股东北京高迪达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明女士通过北京高迪达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1%。刘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等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