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科锐国际(300662)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国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094,9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86,698.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8,113,275.4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相应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2059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
1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本平台建设项目46,777.7231,811.33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
2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32,490.802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99,268.5274,811.3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1.944493万元置换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已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400.52044万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41.424053万元。

截止2023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2,086.66万元(包含上述置换资金),其中集团信息化1,891.32万元,数字化转型195.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035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预期一年测算)。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且募集资金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4、公司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拟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 雷 胡 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