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9  科锐国际(300662)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方式:2024年11月4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5F)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68,839,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7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6,513,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326,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8,977,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650,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326,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5,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2%;反对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9%;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72,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60%;反对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4%;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许恒铭、刘璐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