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关于公司与清华大学签署建立先进智能数据库联合研究院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科蓝软件(300663)公司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清华大学签署建立先进智能数据库联合研究院

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与清华大学(以下简称“清华”或“乙方”)签署《联合建立清华大学-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先进智能数据库合作协议书》(下称“合作协议”),成立联合研究院。基于公司和清华大学在数据库和数字化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基础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技术与行业积累,双方一致希望在先进数据库领域开展长期稳定深度的合作,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完全自主可控的高效、安全、智能的新一代数据库系统软件,实现在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的核心业务应用。本协议为研发合作协议,公司与清华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清华大学签署建立先进智能数据库联合研究院合作协议的议案》。

一、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清华大学

(具体承办单位:北京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研究中心)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推动先进智能数据库技术研发领域的学科交叉、培养高端人才、开展国际交流、促进产学研联盟。推出国内国际领先的新一代商业版数据库。

(二)组织机构

1、联合研究院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建在清华大学,依托清华大学北京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研究中心,其运行管理需遵守清华大学相关规定。

2、管委会由甲乙双方派员6人共同组成,甲方派员3人,乙方派员3人。管委会主任由乙方派员担任,管委会副主任由甲方派员担任,任期五年。管委会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成员通过生效。

3、联合研究院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执行管委会的决议,在管委会指导下主持研究开发计划和管理联合研究院日常工作,院长每六个月向管委会提交一份报告。

4、联合研究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院长由乙方派员担任,副院长由甲乙方派员担任,任期五年。

(三)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期限与协议终止:本协议期限为五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经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向联合研究院五年累计提供研发经费约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根据研究院开发计划内容确定。

3、知识产权归属:

(1)联合研究院的甲乙双方已有的技术成果归原持有方。

(2)联合研究院成立后,双方在联合研究院合作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及收益分配方案执行双方协议约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数据库基础软件研发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是突破数据库卡脖子的核心技术,为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奠定重要基石,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

施应用领域的迫切需要。数据库技术门槛高、研发周期长,亟需研发真正自主可控,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掌握在中国企业的中国品牌数据库,支撑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这富有重要意义的挑战性领域,引领科技创新发展、凝聚产学研各方优势资源,成立联合研究机构是最为合适的合作模式。公司此次与清华大学成立联合研究院,由清华大学和公司在该领域的人才队伍、学术和技术优势的基础上,整合国内一流企业产品与行业资源,培育和形成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研发团队和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占领中国原创自主数据库的市场制高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加快加强提高公司高科技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此次与清华大学成立联合研究院将根据研发合作协议的约定分期进行资金投入,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研发合作协议执行期较长,技术的开发及成果转化周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合作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