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6债券代码:123157 债券简称:科蓝转债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蓝软件”)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于2023
年12月2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5)
3、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4、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54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5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7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68人调整为314人,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923.125万股调整至889.3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38.5万股调整至71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84.625万股调整至177.87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次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人数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事项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