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北京金融法院依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处置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蓝盛合”)4,245,20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公司收到科蓝盛合函告,司法强制执行期内,北京金融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执行科蓝盛合1,161,6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现将其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1、科蓝盛合被司法处置的股份情况
注:科蓝盛合本次被强制执行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东名称 | 处置方式 | 处置均价(元/股) | 处置股数 (股) | 处置比例(%) |
科蓝盛合 | 集中竞价交易 | 18.84 | 1,161,600 | 0.25% |
2、科蓝盛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 | 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安京 | 合计持有股份 | 4,980.5758 | 10.41% | 4,980.5758 | 10.4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94.6375 | 2.71% | 1,294.6375 | 2.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85.9383 | 7.70% | 3,685.9383 | 7.70% | |
科蓝盛合 | 合计持有股份 | 2,864.0803 | 5.99% | 2,747.9203 | 5.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64.0803 | 5.99% | 2,747.9203 | 5.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7,844.6561 | 16.40% | 7,728.4961 | 16.15%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科蓝盛合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强制执行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事项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