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投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1014.98万股 | 4.68% | 1.27% | 2020年4月15日 | 2023年4月14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21,670.215万股 | 27.18% | 11,026万股 | 50.88% | 13.83% | 0 | 0 | 0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宜萍 | 413.708万股 | 0.52%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2,083.923万股 | 27.70% | 11,026万股 | 49.93% | 13.83% | 0 | 0 | 0 | 0 |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持有鹏鹞投资80%股权,陈宜萍为王洪春配偶。
三、其他说明
1、鹏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鹏鹞投资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