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补充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8  鹏鹞环保(30066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补充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补充说明如下:

补充披露前: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最新股本797,165,232股中包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988,250股,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设有解禁条件,如到期未达到解禁条件公司对此有回购义务,发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时增加股本及资本公积,同时计入库存股,不影响公司净资产,故剔除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未行权的影响后股本数为769,176,982股,按截至2023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33,437,361.29元计算的公司每股净资产为5.63元。

补充披露后: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33,437,361.29元,按公司最新股本797,165,232股计算,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5.44元。因公司最新股本797,165,232股中包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988,250股,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设有解除限售条件,如到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则公司对此有回购注销义务,发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时增加股本及资本公积,同时计入库存股,不影响公司净资产,故剔除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影响后的公司股本数为769,176,982股,按该股本数计算的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5.63元。

按上述两种方法计算所得出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均高于公司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