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4,377,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92,476,982股的8.123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号)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377,6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84,905.6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115,0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42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于2022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为709,337,550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773,715,232股。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23名激励对象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予23,45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3月1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73,715,232股增加至797,165,232股。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回购注销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4,538,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97,165,232股减少至792,476,982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胡健、史介慈、钱建忠、沃九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5名股东,合计11个证券账户。
2、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上述股东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鹏鹞环保股份,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后自愿锁定6个月,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同时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4,377,6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92,476,982股的8.123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为5名,涉及11个股东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认购 对象 | 证券账户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胡健 | 胡健 | 19,313,304 | 19,313,304 | 19,313,304 |
2 | 史介慈 | 史介慈 | 17,167,381 | 17,167,381 | 17,167,381 |
3 | 钱建忠 | 钱建忠 | 15,021,459 | 15,021,459 | 15,021,459 |
4 | 沃九华 | 沃九华 | 10,729,613 | 10,729,613 | 10,729,613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953,825 | 1,953,825 | 1,953,825 |
6 | 诺德基金-易米基金定增100回报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2,660 | 42,660 | 42,660 | |
7 | 诺德基金-般胜优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5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2,660 | 42,660 | 42,660 | |
8 | 诺德基金-般胜国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69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2,660 | 42,660 | 42,660 | |
9 | 诺德基金-磐厚蔚然-美好生活13B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76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2,660 | 42,660 | 42,660 | |
10 | 诺德基金-江岳顺为价值成长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6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730 | 10,730 | 10,730 | |
11 | 诺德基金-江岳慧盈通宝价值成长6期私募投资基 | 10,730 | 10,730 | 10,730 |
金-诺德基金浦江7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合计 | 64,377,682 | 64,377,682 | 64,377,682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88,015,182 | 11.11 | -64,377,682 | 23,637,500 | 2.98 |
高管锁定股 | 337,500 | 0.04 | 0 | 337,500 | 0.04 |
首发后限售股 | 64,377,682 | 8.12 | -64,377,682 | 0 |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3,300,000 | 2.94 | 0 | 23,300,000 | 2.9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04,461,800 | 88.89 | +64,377,682 | 768,839,482 | 97.02 |
三、总股本 | 792,476,982 | 100 | 0 | 792,476,982 | 1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鹏鹞环保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鹏鹞环保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明细表;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