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4  鹏鹞环保(30066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2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45)。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92,476,98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030,121股后的768,446,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5469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768,446,861股×

0.1546906元/股=118,871,505.99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118,871,505.99元÷792,476,982股≈0.1499999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收盘价格-0.149999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结果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2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8.10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即8.25元/股-0.1499999元/股=8.1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1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518,518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1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037,037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