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投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3,060万股 | 14.12% | 3.86% | 否 | 否 | 2023年7月27日 | 解除质押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 | 21,670.215万股 | 27.34% | 14,086万股 | 65.00% | 17.77% | 0 | 0 | 0 | 0 |
陈宜萍 | 413.708万股 | 0.52%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2,083.923万股 | 27.87% | 14,086万股 | 63.78% | 17.77% | 0 | 0 | 0 | 0 |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洪春持有鹏鹞投资80%股权,陈宜萍为王洪春配偶。
三、其他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鹏鹞投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2、鹏鹞投资本次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鹏鹞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26.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5.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5%,对应融资余额13,2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086.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5.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77%,对应融资余额29,000.00万元。对于上述款项,鹏鹞投资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4、鹏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鹏鹞投资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6、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