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3,266.465万股公司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9,247.6982万股变更为75,981.233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247.6982万元变更为75,981.2332万元,并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授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