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3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各类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了核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2022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2,817,212.86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6%,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22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5,377,081.81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发生额 | 2021年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428,540.18 | -7,991,560.11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6,145,599.29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02,942.34 | -1,423,926.53 |
合计 | -15,377,081.81 | -9,415,486.64 |
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22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440,131.05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发生额 | 2021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2,881,566.59 | -1,975,617.9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59,079.77 | -2,468,364.30 |
商誉减值损失 | -13,480,905.99 |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36,738.24 | - |
合计 | -17,440,131.05 | -4,443,982.23 |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2022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共计2,281,091.8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1,726,619.88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货款 | 266,432.98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中山科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货款 | 110,753.00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货款 | 95,795.00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中铁建工集团上海铁路局太平桥场租房B地块项目经理部 | 货款 | 72,600.00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浙江隆创建设有限公司 | 货款 | 8,890.95 | 无法收回 | 公司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2,281,091.81 | — | — | —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的损失计提及核销方法如下: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不同组合的确定情况:
相关组合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 |
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以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云信等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2、存货计提跌价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商誉减值及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根据包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817,212.86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817,212.86元。公司2022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共计2,281,091.81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
核销资产后更公允的反映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