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调整前转股价:7.0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7.0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7月25日
一、“飞鹿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70,000张。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飞鹿转债”自2020年12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90元/股。
二、“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9元/股调整为7.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需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00,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5元/股调整为7.06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3、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为405.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48.0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数量357.50万股。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已经于2022年7月29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6元/股调整为7.04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7月2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4、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2年10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1,832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已经于2022年11月1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7.08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三、“飞鹿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飞鹿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需回购注销72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1,203,000股及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8,000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将对“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P0=7.08元/股,A=5.96元/股,K=-1,248,000/190,729,815=-0.65%(此处的总股本为公司2023年7月20日总股本190,729,815股)
P1=(P0+A×k)/(1+k)=7.0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飞鹿转债的转股价由7.08元/股调整为7.09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3年7月25日开始生效。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