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独立董事杜建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杜建忠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因此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杜建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杜建忠先生相关职务的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杜建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人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杜建忠先生将继续履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建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杜建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杜建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