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并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已经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司于近日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