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调整前转股价:6.0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6.0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10日
一、“飞鹿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飞鹿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70,000张。
(二)“飞鹿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飞鹿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飞鹿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6月4日。
(四)“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鉴于公司将于2021年6月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调整为7.05元/股。
2022年7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鉴于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00,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5日起调整为7.06元/股。
2022年7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29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9日起调整为7.04元/股。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1,832股。鉴于公司新发行股份已经于2022年11月1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为7.08元/股。
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72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1,203,000股以及4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4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8,000股。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起调整为
7.09元/股。
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鉴于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6.38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起调整为6.06元/股。
二、“飞鹿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关于“飞鹿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9,498,316股剔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890,000股后的股本188,608,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自2023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处理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变动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及其结构发生变动时,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
(二)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P1=P0-D=6.06-0.05=6.01元/股
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6元/股调整为6.01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4年7月10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