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节余的募集资金54.17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用于后续支付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541,8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99,994.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3,593,90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06,08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湘建会验字(2022)01006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2022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德邦证券终止了保荐协议,德邦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公司与申万宏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可见2023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 | 43050162793600000365 |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三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18119901040023084 |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洲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57010078801400001468 | 补充流动资金及未支付发行费用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含调整后)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 | 2,352.00 | 2,304.75 | 97.99% | 53.80 |
补充流动资金 | 2,890.61 | 2,890.61 | 100.00% | 0.3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348.00 | 5,348.00 | 100.00% | - |
合计 | 10,590.61 | 10,543.36 | - | 54.17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鉴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成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工作。同时,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4.17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用于后续支付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