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前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耐渗”)于株洲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株中银新保字FLGF0001-1号)。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飞鹿”)于株洲市与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株中银新保字FLGF0001-2号)。
湖南耐渗、长沙飞鹿为公司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共同提供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湖南耐渗、长沙飞鹿内部审
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四)法定代表人:章卫国
(五)注册资本:18949.8316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98年5月21日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喷涂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结构(持股5%以上):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章卫国 | 21.80% |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股比例。
(九)公司与担保方的关联关系:湖南耐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湖南耐渗100%股权;长沙飞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长沙飞鹿100%股权。
(十)资信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24,756,168.65 | 1,782,526,376.75 |
负债总额 | 1,261,175,528.20 | 1,256,433,661.7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30,580,000.00 | 656,810,5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827,816,309.50 | 845,807,26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5,986,321.87 | 519,379,232.81 |
项目 | (经审计) | 2024年1月-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25,040,833.39 | 160,032,592.93 |
利润总额 | 23,516,322.33 | -48,475,44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669,897.35 | -47,717,082.93 |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银行贷款总额为银行贷款合同统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湖南耐渗、长沙飞鹿与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人: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三)债务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耐渗、长沙飞鹿为公司提供担保均已履行其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湖南耐渗、长沙飞鹿合计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额,下同)44,500.00万元(其中湖南耐渗为公司提供担保34,500.00万元,湖南耐渗与长沙飞鹿共同为公司提供担保10,0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04%;担保总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23,418.00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12%。本次担保后,湖南耐渗、长沙飞鹿合计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56,500.00万元(湖南耐渗为公司提供担保34,500.00万元,湖南耐渗、长沙飞鹿共同为公司提供担保22,0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62%;担保总余额23,418.00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12%。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58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湖南耐渗、长
沙飞鹿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类贷款提供担保34,500.00万元,公司对湖南耐渗、长沙飞鹿、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工程”)、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技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计11,08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98%;担保总余额32,618.17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7%。公司为湖南耐渗、长沙飞鹿、飞鹿工程、新能源技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额度合计为9,920.00万元,其中为湖南耐渗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3,200.00万元、为长沙飞鹿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0.00万元、为飞鹿工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2,000.00万元、为新能源技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4,720.00万元。公司为长沙飞鹿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5,000.00万元;公司为湖南耐渗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5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湖南耐渗、长沙飞鹿与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