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日通 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章健嘉 先生、董事娄禛子女士、独立董事刘崇先生、独立董事唐有根先生、独立董事朱 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健嘉先生主持,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再次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再次向公司提 供借款额度,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同时为公司提供更加灵活、便利和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渠道。本次新增借款额度 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可在借款额度内分批次循环借用;借款年利率按照 借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新同期贷款利率减去20个基点确定;公司可在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向章卫国先生申请借款,具体借款 金额、借款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协 商确定;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 简称“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再次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健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的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