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由原24.40元/股调整为24.19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24.50元/股调整为24.29元/股,上述回购价格自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之日即2023年6月14日起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