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