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汪宇女士、李秋立女士现场参会,张英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于2023年12月18日正式任职,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选举张英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