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睿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1003943,有效期为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
二、对企业的影响
本次系上海睿昇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上海睿昇自2023年起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次上海睿昇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是对上海睿昇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将对上海睿昇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