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5  江丰电子(300666)公司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将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为此,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专注主营业务,致力打造世界一流半导体材料企业

公司秉承“为中国制造增添光荣,赋予中国制造更多内涵”的责任,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半导体材料企业”为发展愿景,已经形成了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材料的三大业务主线。后续公司将从技术创新、重大装备、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世界一流的装备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品质保证能力

公司坚持独立自主的创新发展,自主研发了靶材关键制造装备,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建立了通过CNAS认证的分析检测中心,保障产品品质。公司将按照既定战略,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性,持续追踪国际先进的集成电路技术,巩固公司高纯溅射靶材产品在半导体领域的竞争优势,努力扩大高纯溅射靶材的市场份额,并进一步完善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材料的布局,持续推进产能建设,从而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

2、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世界一流的人才团队和先进的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同创业,共成功”的核心价值观,已经建立了以国家级专家、

博士、硕士、本科等各层次人员组成的技术研发队伍,掌握了世界前沿的半导体溅射靶材及精密零部件的研发、制造技术和市场信息,形成了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团队。公司将持续培养“技术精湛、具有职业精神、拥有家国情怀的江丰人”,支撑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3、加强项目管理,建设覆盖全球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基地

2023年,江丰电子的控股子公司已搭建完成国内首条具备世界先进水平、自主化设计的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模组核心材料制造生产线,规划建设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工艺技术先进、材料规格齐全、产线自动化的国产化覆铜陶瓷基板大型生产基地,产品已初步获得市场认可。同时,韩国孙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登记注册,韩国生产基地的建设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国际竞争力。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三、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1、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明确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后持续分红,近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长期来看,随着公司业务布局逐步完善,公司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2、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92)。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62,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72%,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9.7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59.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2,680.1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表明了对公司业务态势和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深交所互动易、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