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李秋立女士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张英俊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
4、本次会议由监事汪宇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4年7月30日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