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李秋立女士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2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浙江六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方科技”)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六方科技的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六方科技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