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必创”)的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获悉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具体原因,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账户名称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性质 | 冻结金额(元) |
|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北京***支行 | 020*************553 | 基本户 | 4,020,306.01 |
| 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无锡***支行 | 522******736 | 基本户 | 8,000,000.00 |
| 合计 | 12,020,306.01 | |||
二、裁定书主要内容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26)京0115民初29281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北京助创科技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无锡必创及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2,020,306.01元进行冻结,北京助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函作为担保。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裁定冻结无锡必创及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2,020,306.01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本次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2,020,306.0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77%。目前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及无锡必创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及无锡必创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上述合同纠纷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3、公司及无锡必创正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二)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诉讼、仲裁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