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杰恩设计(300668)公司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沃兴禧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沃兴禧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兴”)持有公司股份6,018,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4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沃兴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沃兴持有公司股份6,242,1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85356%;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沃兴持有公司股份6,018,9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45%。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北京沃兴大宗交易2023年8月30日20.55223,2000.185411%
合计223,2000.185411%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持有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沃兴无限售条件股份6,242,1975.185356%6,018,9974.99994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6,242,1975.185356%6,018,9974.99994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减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北京沃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沃兴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