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17  沪宁股份(300669)公司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说明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现对此次股份转让受让方之一“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名称描述补充说明如下:

1、在上述公告所提及的“协议一”里,受让方名称为“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受让方“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结算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上的客户名称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根据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相关说明,在上述公告所提及的“协议一”中的“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经工商注册并完成基金备案的合法签约主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相关要求,私募基金产品的证券账户命名规则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产品名称”。故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办理证券账户卡时,《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上显示的客户名称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协议一”中的“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实为同一主体。

4、备查文件

(1)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主体的说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特此说明。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 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