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沪宁股份(300669)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参照公司非独立董事平均薪酬的20-25%区间核定。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2)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领取津贴5-6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取。原则上2023年目标薪酬浮动区间为上年度薪酬水平的85%-120%。

五、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统一结算;

2、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年度统一结算;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