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邹雨雅先生、斯代富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集体做出以下承诺:
自 2023年 10 月 12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持股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