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8  沪宁股份(300669)公司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何泉干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何泉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何泉干先生将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何泉干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5年7月至1998年7月,历任西子汽车配件厂车工、品质检验员;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运输经理;2004年2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业务员、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泉干为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何泉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