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0  大烨智能(3006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杰先生(董事长)、任长根先生、田承勇先生;

2、独立董事:葛军先生(会计人士)、林明耀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1)审计委员会由葛军先生、林明耀先生、田承勇先生组成,由葛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林明耀先生、葛军先生、田承勇先生组成,由林明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林明耀先生、葛军先生、任长根先生组成,由林明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陈杰先生、任长根先生、田承勇先生组成,由陈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4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文胜先生(监事会主席)、胡庆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朱德强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4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陈杰先生;

2、副总经理:任长根先生、李进先生;

3、财务总监:彭晓敏女士;

4、董事会秘书:任长根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林忠杰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任长根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林忠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成根、林忠杰

联系电话:025-87163306

传真:025-87163326

电子邮箱:tzzgx@dayed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曾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但其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曾治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曾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9,531股,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37%股权。曾治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因任期届满,施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曾治先生、施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曾治先生、施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EMBA在读;2008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317,000股,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90%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陈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2、任长根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02年至2012年任安能电气副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代为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长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0,000股,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1%股权,除此之外任长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长根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任长根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3、李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6年任南京大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6至2019年,任大全集团研究院院长助理;2019年入职本公司,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李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4、彭晓敏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曾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质量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营管理部负责人,2021年10月27日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晓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晓敏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彭晓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林忠杰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先后任职于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瑟威思金融软件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加入公司,2021年6月18日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忠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忠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