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李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李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进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在任 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 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李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 对李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经公司总经理陈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 石维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经理陈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
事会同意聘任姚涛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任长根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附件:
石维东先生简历
石维东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2015 年2 月至2019 年6 月任江苏南瑞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技术部产品 经理;2019 年6 月入职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工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维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涛涛先生简历
姚涛涛先生,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累计拥有近12 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及A 股、港股上市公 司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助理 经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管理财务、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 算部高级总监。2025 年12 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涛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