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事项,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所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合理性、科学性。本次调整能够更好地鼓舞员工士气,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亦兼顾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原则,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关联董事罗琼女士、郝寨玲女士、王秋娟女士、骆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