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3-05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至9:
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名字编码表
提议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个)√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2.02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2.0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 √ |
1、第 2 项议案需逐项表决;提案1.00、2.04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ip.cn)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联系人:胡江蝶,邮编:51804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瑞、胡江蝶
电话:0755-83492856
传真:0755-83492817
邮箱:zqb@superchip.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席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提议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个)√ |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2.02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2.0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股票账号: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联系人: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 年 | 月 |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71
2、投票简称:富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3.1、议案设置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议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个)√ |
2.0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2.02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2.0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
3.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计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