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富满微(300671)公司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1,748,7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9,849,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8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98,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722%。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898,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898,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22%。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一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48,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8,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汤海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