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1-02  国科微(300672)公司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国科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妍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慧芳联系电话:027-876188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霍玉瑛、胡慧芳、罗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三会文件等; (4)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现场检查手段: (1)获取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报告、审计委员会资料、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2)获取并查阅公司现行的各项内控制度; (3)访谈了解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情况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披露的公告; (2)与信息披露人员沟通了解信息披露情况; (3)查询深交所网站等公开信息渠道; (4)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获取并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获取并查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决策资料及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三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核查其履行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3)审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公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和重大变动及披露情况; (2)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等文件,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3)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根据2023年前三个季度财务数据)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出具的有关承诺,了解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3)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注: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