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士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818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0.0788%),其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05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0.0197%。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泽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龚静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384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0.0934%),其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50,596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0.023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184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0.0808%),其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43,796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0.02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数量不变: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 ||
周士兵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818 | 0.0790% | 170,818 | 0.07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705 | 0.0197% | 42,705 | 0.01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113 | 0.0592% | 128,113 | 0.0592% | |
徐泽兵 | 合计持有股份 | 202,384 | 0.0936% | 202,384 | 0.09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596 | 0.0234% | 50,596 | 0.023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1,788 | 0.0702% | 151,788 | 0.0702% | |
龚静 | 合计持有股份 | 202,384 | 0.0936% | 202,384 | 0.09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596 | 0.0234% | 50,596 | 0.023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1,788 | 0.0702% | 151,788 | 0.0702% | |
黄然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184 | 0.0810% | 175,184 | 0.08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796 | 0.0202% | 43,796 | 0.02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388 | 0.0607% | 131,388 | 0.0607% |
注:1、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公司总股本为217,140,672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834,482股后,股份数量为216,306,19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