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3 |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07 |
债券代码:123133 |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 |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2年3月24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正案)>的议案》,批准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5.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可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正稿)》(公告编号:
2022-024)、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批准公司将回购方案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23日。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截止2023年3月23日下午收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正稿)》《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结果暨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首次回购)》(公告编号:2022-038)。自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开始至回购期限届满止,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式: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方式;
(二)累计回购数量:4,602,535股,占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
(253,420,605股)的比例为1.8162%;
(三)回购价格:最高成交价18.035元/股,最低成交价14.300元/股,回购均价
16.29元/股;
(四)累计使用资金总额:74,989,514.25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实施回购的期限、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2022年3月8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2023年3月24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买卖日期 | 买卖方式 | 买卖数量(股) |
陈振录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 | 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01月04日、2023年01月05日、 | 竞价交易卖出股票 | 2,275,000 |
2023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1月13日、2023年01月16日、2023年01月18日、2023年01月19日、2023年02月23日、2023年02月24日 | ||||
邓昭纯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1月9日 | 竞价交易卖出股票 | 37,125 |
在公司实施回购期间,股东陈振录先生、邓昭纯先生均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本公司股票,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除上述买卖行为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公司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的合规性说明
除2022年4月21日至4月27日连续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方式、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正稿)》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数量的说明
公司2022年4月21日至4月27日连续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1,938,235股,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95,793股),共计超出242,442股(1,938,235股-1,695,793股)。详情见公司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2年4月末)》(公告编号:2022-063)。
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和既定回购方案。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回购)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 (回购期限届满)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转股数(股) | 其他(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90,045,000 | 35.53 | 0 | -351,450 | 89,693,550 | 35.39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90,045,000 | 35.53 | 0 | -351,450 | 89,693,550 | 64.6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3,366,200 | 64.47 | 9,405 | 351,450 | 163,727,05 | 64.61 |
三、总股本 | 253,411,200 | 100.00 | 9,405 | 0 | 253,420,605 | 100.00 |
注:
1、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完成转股9,405股,导致总股本增加;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年初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且存在董事、监事减持股份事项,致使高管锁定股出现增减变动。
六、已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
2022年9月7日,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下本次已回购的公司股票1,520,000股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详情见公司2022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除此之外,已回购的其他股票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库存股数量为3,082,535股,占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253,420,605股)的比例为1.2164%。
在回购股份依法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的股份,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及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调整,且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的,未使用的股份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