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首次回购)
2023年4月30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2.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部分股票,拟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可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3年5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首次回购股份数量:699,000股,占公司实施首次回购股份前一交易日总股本(253,420,661股)的比例0.2758%。
(三)回购价格:最高成交价13.60元/股,最低成交价13.46元/股,回购均价13.515元/股;
(四)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9,447,122.00元人民币。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
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10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865,900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3,466,475股。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上述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