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首次回购)

查股网  2024-02-07  佩蒂股份(300673)公司公告

2024年2月5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57,458股,占公司实施首次回购股份前一交易日总股本(253,421,014.00股)的比例0.4173%;

(三)回购价格:最高成交价10.13元/股,最低成交价8.85元/股,回购均价9.45元/股;

(四)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9,998,172.30元人民币。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回购股份交易及委托的价格均未超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