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宇信科技(30067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湖北消金、晋商消金分别存款不超过1亿元,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存款利率为3.55%-4.00%。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湖北消金、晋商消金分别拥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消费金融牌照并持有《金融许可证》,具有办理存款业务的资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金”)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金”)分别存款不超过1亿元,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存款利率为3.55%-4.00%。

本次交易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31825605Y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15年04月7日注册资本:100,58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水果湖街松竹路28号万达尊B座第37层法定代表人:蔡碧经营范围: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行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关联关系

宇信科技持有湖北消金12.7660%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翟汉斌先生,同时担任湖北消金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结合湖北消金主要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湖北消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GT97N7M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3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9号梧桐公寓西幢10层-15层法定代表人:上官玉将经营范围: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宇信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晋商消金20.00%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翟汉斌先生,同时担任晋商消金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结合晋商消金主要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晋商消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价。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

率执行。如发生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存款金额和存款期限范围内,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向湖北消金、晋商消金存款的实际金额及具体存款期限。

四、本次协议主要内容

(一)拟与湖北消金签署的存款协议

甲方: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

1、存款币种及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存款期限:4个月

3、存款利率:3.55%-4.00%

(二)拟与晋商消金签署的存款协议

甲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

1、存款币种及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存款期限:4个月

3、存款利率:3.55%-4.00%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存款,可以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款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除本次关联存款外,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湖北消金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7.90万元。

2、除本次关联存款外,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晋商消金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6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加存款收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存款,有利于增加存款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向关联方存款事项,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存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存款协议;

7、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