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宇信科技(300674)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事项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静:___________ 张秋生:___________

李 军:___________ 李 锋:___________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