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1-12  宇信科技(300674)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宇信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3年12月29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宇信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9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授课讲解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未参与培训会议的相关人员派发了培训资料。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下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1、全面注册制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包括介绍全面注册制的背景,解读相关监管政策,讲解上市公司监管案例;2、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包括介绍全面注册制下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

3、北交所政策解读。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李凯(保荐代表人)和蔡敏(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宇信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 蔡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