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宇信科技(300674)公司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经营、健康和长远稳定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和业务发展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和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2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995,8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11.0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721,383.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证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