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琴鸿泰”或“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控股股东宇琴鸿泰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东,享有提名权,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宇琴鸿泰持有公司股份184,256,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7%,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一、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一)提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提案主要内容:
鉴于独立董事张秋生先生目前担任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家数超过三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张秋生先生已申请辞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鉴于张秋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报告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的具有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独立董事之后正式生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尽快聘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名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下是王霞女士的简历信息,请董事会审议:
王霞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于中国化工集团下属子公司任职;2005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借调中国证监会任资本市场顾问委员会顾问助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4月先后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审计长;2021年4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合伙人、国际质量监控负责人。王霞女士已经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王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二、公司董事会对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控股股东的上述提案后,对上述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探究和讨论。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上述提名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